考生應掌握樂器與音樂聲學一般性常識;具備寫作能力;對音樂音響具備較敏銳感受能力;至少能演奏一種樂器并達到中等水平;能較為熟練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。
考試科目:樂器與音樂聲學基礎/寫作
考試要求及內容:
1、樂器與音樂聲學常識(筆試:題型位選擇填空),時間2小時;
2、寫作,字數1000-1200字,時間3小時
考試科目:音樂綜合素質
考試要求及內容:
1、音樂音響聽辨(考察學生綜合聽覺能力),時間2小時
2、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(除鋼琴外,樂器自備),自選曲目2首(練習曲、樂曲均可),現場抽選其中1首演奏,時間15分鐘以內;
3、就一試中的寫作內筒回答相關提問,時間15分鐘以內;
4、現場按圖組裝樂器或音樂裝置,時間15分鐘
考試科目:音樂基礎知識
考試要求及內容:視唱練耳與樂理
一、視唱練耳入學考試的標準
【筆試部分】(凡聽寫內容均限定在一個升、降調號內)
1、聽辨與聽寫自然音程(單音程)。
2、聽辨與聽寫大、小三和弦原轉位。
3、聽辨與聽寫自然大調式音階,三種小調式音階,五種五聲調式音階。
4、聽辨與聽寫節拍、節奏。范圍:2/4拍、3/4拍與4/4拍;各種音符與休止符,均分節奏、附點節奏及其變型節奏、切分節奏及其變型節奏,含有十六分休止符的節奏。
5、聽辨與聽寫單聲部旋律(自然大調式,三種小調式,五種五聲調式)。
【面試部分】
看譜即唱一個升、降調號內的單聲部視唱曲例兩首。要求音準、節奏正確,調性穩定,劃拍或擊拍協調,讀譜流暢,并具有一定的音樂表現力。
二、樂理入學考試各類程度的具體內容與要求
1、音、音高與音律以及記譜法知識的理解與掌握。
2、各種音程與和弦原轉位知識的理解、識別與分析,調式中的音程與和弦解決。
3、各種西洋大小調式、民族調式知識的理解、識別與分析。
4、節拍與節奏基本概念的理解,各種節拍的識別與音值組合法則的掌握。
5、各類調式變音以及調的交替與轉換手法的理解、識別與分析。
6、各種移調方法的掌握。
7、各種常用裝飾音、演奏記號以及音樂術語的熟練掌握。
課程名稱 | 授課形式 | 學時安排 | 課程安排 | 總節數 | |
專業課 | 錄音? | 一對一 | 1-2節/周 | 4周/期 | 4-8節 |
和聲學 | 一對一 | 1節/周 | 4周/期 | 4節 | |
鋼琴 | 一對一 | 1節/周 | 4周/期 | 4節 | |
共同課 | 視唱練耳 | 小班授課 | 4節/周 | 4周/期 | 16節 |
樂理 | 小班授課 | 4節/周 | 4周/期 | 16節 | |
綜合課 | 音樂綜合素質 | 集體課 | 2節/周 | 4周/期 | 8節 |
自習課 | 專業自習 | 專業自習 | 5節/周 | 4周/期 | 20節 |
總課時 | 每月總課時:72-76節 |